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你好,胜利油田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的办法是:一、职工第一次交款时申请贷款(一)职工选房后持《房款通知单》和《购房确认单》和首付款收据(现金收据、公积金划转凭证)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贷款申请,并提交贷款有关申请资料。(二)各单位将贷款申请资料严格初审后,报局公共事业管理部。(三)局公共事业管理部进行审批,签发《贷款发放通知书》,并组织银行、担保机构与借款人签署有关合同。(四)职工贷款转账抵交房款的,持银行出具的《贷款转存凭证》、《抵交房款通知单》交售房单位抵交房款。(五)职工第一次交款时申请的贷款,将以转账方式支付给项目部(参见上条),贷款额=房款第一次收取额度-首付款(达到房款20%以上,包括现金、公积金划转额)。二、职工第一次交款后申请贷款:(一)职工选房后持《房款收据》和《购房确认单》向本人所在单位提出贷款申请,并提交贷款有关申请资料。(二)各单位将贷款申请资料严格初审后,报局公共事业管理部。(三)局公共事业管理部进行审批,签发《贷款发放通知书》,并组织银行、担保机构与借款人签署有关合同。(四)职工第一次交款后申请的贷款,将以现金方式支付给购房职工,贷款额参照《胜利油田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委托贷款暂行办法》执行。三、每一个购房家庭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仅限一次,已有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的不能再次申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