某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3人,后古某申请入伙,...
某合伙企业原有合伙人3人,后古某申请入伙,当时合伙企业负债20万元。入伙后,合伙企业继续亏损,古某遂申请退伙,获同意。古某退伙时,合伙企业已负债50万元,但企业尚有价值20万元的财产。后合伙企业解散,用企业财产清偿债务后,尚欠70万元不能偿还。对古某在该合伙企业中的责任,下列说法是正确的是。
提问者:
江沐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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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条回答
安经理
很明显,合伙企业责任共担4人合伙时对企业50万元的债务是共同承担的当1人撤资时另外三人的债务仍然是50万元。合伙股权和债权是两个处理科目,所以D选项的扣除其应分得的财产份额是不正确的。